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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雅克·卢梭作品集

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经典作品集,包含《论科学与艺术》《社会契约论》《爱弥儿》等重要著作。

让-雅克·卢梭作品集

作者简介

让-雅克·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1712年6月28日—1778年7月2日)是18世纪法国启蒙时代的著名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是启蒙运动最具代表性的思想家之一。他的思想对后世的政治、教育、文学等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

目录


1. 《纳西瑟斯》

纳西瑟斯或他自己的情人(Narcisse ou l’Amant de lui-même)是让-雅克·卢梭的一部早期喜剧剧本,大约创作于1729年。1752年12月18日 首次公演,并于1753年2月出版。 故事的男主角瓦莱雷是一个以自己容貌为傲的少年,竟然迷恋上了自己的女装的肖像,而放弃了女友安杰莉克。最终少年被说服,重新选择了安杰莉克。


2. 《论科学与艺术》(1749)

《论科学与艺术》(法語:Discours sur les sciences et les arts),又名第一讲演集,是日内瓦哲学家让-雅克·卢梭第一本出版的哲学作品,出版于1750年。作者认为艺术和科学腐化了人类道德。这是卢梭首次表达他关于自然与社会的有影响力观点,该观点控制了他整个的知识生活。这部作品被认为是他最重要的作品之一。 盧梭指出,一切知識的根源都是邪惡。天文學源於迷信,辯論術源於仇恨,幾何學源於貪心,物理學源於虛榮,藝術源於奢侈,法律學源於不公義,歷史源於暴虐,乃至倫理學亦源於自大。

對於知識與道德的關係,對於盧梭而言,擁有知識令人變得虛偽。盧梭認為,自從擁有知識以來,人就變得彬彬有禮,習慣對其他人有禮貌,而導致缺乏美德的人,表面上亦看似擁有美德。這樣不單止令到所有人都因為遵從禮儀,而不敢展示出真正的自己,亦令到人難以真正認清其他人的真面目。真誠的友誼,真正的敬意,亦因人心難測而不復存在,而懷疑、恐懼、冷酷、戒備、憎恨、背叛,就一直隱藏在禮儀背後。 盧梭亦以蘇格拉底之觀點,指出擁有知識會令人變得自大。

盧梭同意,蘇格拉底稱讚無知,鄙視知識,而追求美德。盧梭亦指出,擁有知識會令人損失時間,並且無可彌補。除損失時間外,盧梭認為,擁有知識亦會令人因重視金錢,而不重視美德,反而會以金錢數量,計算人的存在價值。這樣,至少三十個窮人方可以與一個富人有相同之價值。另外,盧梭指出,擁有知識之後,人就不再問其他人是不是正直,但會問其他人有沒有才能,評價一個人的價值,因而只取決於擁有知識,而忽視其他美德。 盧梭認為,擁有知識是壞事,所以人不應該追求知識: 「如果其等(指人類後代)讀到你,則你將不會令其等不確定,今日我等所討論之問題。

除非其等比我等更加愚蠢,否則其等將會舉手向天,痛苦說出:『全能之神,手掌握人類之心靈,請將我等從我等祖先之知識與致死之藝術中,拯救出來,請賜回我等無知、無罪與貧窮。唯有此等特徵,方可以為我等帶來幸福……』」


3. 《乡村中的占卜师》

乡村中的占卜师(法语:Le devin du village)是让-雅克·卢梭创作的一部法语单幕歌剧。这是國立巴黎歌劇團的第一部作品。 该剧首演于1752年10月18日的枫丹白露宫,1753年3月1日在巴黎圣奥诺黑街皇宫剧院向公众演出。国王路易十五非常喜欢这部歌剧,为卢梭提供了养老金的巨大荣誉,为卢梭所拒绝。 这部歌剧成为当时最流行的歌剧之一,为卢梭带来财富和荣誉。这部歌剧还在后来的路易十六和玛丽安托瓦内特的婚礼上演出。

1762年,这部歌剧的英语版本在伦敦上演。 科林和科莱特彼此相爱,但又怀疑对方是否不忠 - 科林与庄园的女主人,科莱特与经纪人。他们各自寻求村里占卜师的建议。经过一系列失望之后,科林和科莱特终归和解,并愉快结婚。


4. 《论语言的起源》

论语言的起源(法語:Essai sur l’origine des langues)是让-雅克·卢梭的作品,最初写于1754年,在1762年的《爱弥尔》一书中提及,但直到作者死后的1781年才出版。卢梭原本还打算包括《论戏剧的模仿》和《以法莲的利未人》。卢梭在序言中写道,该文原本包含在《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中,因为太长而被删去。 在这篇文章中,卢梭使用与第二讲演集类似的语言形式,对语言的起源进行了叙述。

卢梭写道,语言起源于温暖的南方,然后才迁移到较冷的北方。在形成之初,语言是音乐性的,具有情感的力量,而非理性的说服。然而,北方寒冷的气候剥夺了语言的激情特征,将其扭曲为现在的理性形式。 雅克·德里达的《论文字学》第三章批判和分析了卢梭的散文。


5.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1755)

《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与基础》(法語:Discours sur l’origine et les fondements de l’inégalité parmi les hommes),亦譯為《論人與人之間不平等的起因和基礎》,又名第二讲演集,是让-雅克·卢梭為回應法國第戎科學院(法语:Académie des sciences, arts et belles-lettres de Dijon)徵文題目所撰寫的作品,它于1755年在阿姆斯特丹出版。

卢梭在这部作品中推測了人类當初所生存的自然状态的情况,並且描述其後來演變成進入社會狀態的過程。按照他的观点,私有制是所有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


6. 《新爱洛漪丝》(1761)

新爱洛伊斯(法語:Julie, ou la nouvelle Héloïse)是让-雅克·卢梭的一部书信体小说,于1761年由阿姆斯特丹的马克–米歇尔·雷出版社出版。第一版的标题是“阿尔卑斯山脚下小镇两个恋人的信件”(Lettres de deux amans, habitans d’une petite ville au pied des Alpes )。这部小书的副标题指向爱洛伊斯和皮埃尔·阿伯拉尔的历史,这是一个关于中世纪基督徒的激情与克制的故事。

这部小说曾被列入禁书目录。


7. 《社會契約論》(1762)

《社会契约论》(法語:Du contrat social ou Principes du droit politique,又译为《民約論》,全名《社会契约论或政治权利原理》)是瑞士裔法国思想家让-雅克·卢梭于1762年写成的一本书。 《社会契约论》中主权在民的思想,是现代民主制度的基石,深刻地影响了逐步废除欧洲君主绝对权力的运动,以及18世纪末北美殖民地摆脱英帝国统治、建立民主制度的斗争。美国的《独立宣言》和法国的《人权宣言》及两国的宪法均体现了《社会契约论》的民主思想。

卢梭相信,一个理想的社会建立于人与人之间而非人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关系。与约翰·洛克一样,卢梭认为政府的权力来自被统治者的认可。卢梭声称,一个完美的社会是为人民的「公共意志」(公意)所控制的,虽然他没有定义如何达成这个目标,但他建议由公民团体组成的代议机构作为立法者,通过讨论来产生公共意志。 社会契约论的主要表述是探究是否存在合法的政治权威,「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却无時不在枷锁之中。」他所说的政治权威在我们的自然状态中并不存在,所以我们需要一个社会契约。

在社会契约中,每个人都放弃天然自由,而获取契约自由;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只有每个人同等地放弃全部天然自由,转让给整个集体,人类才能得到平等的契约自由。 虽然卢梭喜爱仁君胜过其它的政府形式,他对此含糊其辞。他阐明政府必须分成三个部分:主权者代表公共意志,这个意志必须有益于全社会;由主权者授权的行政官员来实现这一意志;最后,必须有形成这一意志的公民群体。他相信,国家应保持较小的规模,把更多的权利留给人民,让政府更有效率。

人民应该在政府中承担活跃的角色。人民根据个人意志投票产生公共意志。如果主权者走向公共意志的反面,那么社会契约就遭到破坏;人民有权决定和变更政府形式和执政者的权力,包括用起义的手段推翻违反契约的统治者。 《社会契约论》分为四卷。 第一卷论述了社会结构和社会契约。社会秩序乃是为其他一切权利提供了基础的一项神圣权利。秩序并非来源于自然。家庭是最古老和自然的社会形态;但是,父母与能够自立的子女之间的联系,有必要用一系列约定来维系。

亞里斯多德认为人与人之间存在的奴役和统治是天然的,但他混淆了原因与结果;如果有些人天生为奴,那么一定是因为有反自然的奴隶制度存在为先。社会秩序不可建立在强力的基础上,因为最强者无法一直保持强势霸权,除非他能把强力转化为权利,把服从转化为义务。在那种情形下,权利与强力就要互换位置。如果必须要用强力使人服从,人们就无須根据义务而服从了;如果服從是因為權力(即權利來自權力),只要權力不再能夠迫使他人服從,人们也就不再有服从的义务。

约定是一切合法权威的基础。这个论断,根据格老秀斯的理论,是人民转让自身自由的权利。转让就是奉送或者出卖。但一个使自己作另一个人的奴隶的人并不是奉送自己,他是出卖自己,是为着自己的生活。一个人无偿地奉送自己,是荒谬的和不可思议的。这样一种行为是不合法的、无效的。即使一个人可以转为自己,他也不能转让自己的孩子,孩子们生来是自由的;他们的自由属于他们自己,其他人都无权加以处置。格老秀斯为了替奴隶制度开脱,鼓吹征服者有权屠杀被征服者、或夺取其自由而赦免其生命。

但战争不是人与人的一种关系,而是国与国的一种关系;战争的目的既是摧毁敌国,人们就有权杀死对方的保卫者,只要他们手里有武器;可是一旦他们放下武器投降,不再是敌人或者敌人的工具时,他们就又成为单纯的个人,而别人对他们也就不再有生杀之权。无人有权奴役他人,奴隶制和权利,这两个名词是互相矛盾的。 社会秩序来源于共同的原始、朴素的约定。当自然状态中,生存障碍超过个人所能够承受的地步,人类就被迫改变生活方式。人类不能产生新的力量,而只能是集合并形成力量的总和来克服生存的阻力。

“要寻找出一种结合的形式,使它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卫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富,并且由于这一结合而使每一个与全体相联合的个人又只不过是在服从自己本人,并且仍然像以往一样地自由。”解决办法就是形成一个约定,使每个人都把自身的能力置于“主权者”的指导下。主权者是尽可能包括最多社会成员的、道德的与集体的共同体。共同体中的约定对于每一个成员都是平等的。共同体就以这同一个行为获得了它的统一性、它的公共的大我、它的生命和它的意志。

共同体可称为“国家或政治体”,至于结合者就称为人民;个别地,作为主权权威的参与者,就叫做公民,作为国家法律的服从者,就叫做臣民。有了这个契约,人类就从自然状态进入社会状态,从本能状态进入道德和公义状态。人类由于社会契约而丧失的是天然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企图得到的一切东西的无限权利;而他所获得的,乃是社会的自由以及对于他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 第二卷阐述主权及其权利。主权是公意的运用,不可以转让,不可分割。

主权由共同利益所决定和约束,藉着法律而行动。法律是以公共利益为依归的公意的行为。虽然公意总是对的,但是它并非总是能作出明智的判断,因此也并非总能找到共同利益之所在,于是立法者的存在就是必要的。然而立法者本身并没有权力,他们只是指导者。他们起草和提出法律建议,只有人民自己(或者说主权者、公意)才有权设立法律。 第三卷阐述政府及其运作形式。对于主权体而言,仅有立法是不够的,法律的强制实施亦非常必要。虽然主权体有立法权,但是它不能赋予自身执法权。

它需要一个介于主权体和国民之间的中介者,在公意的指示下实施法律。这就是政府的角色,政府是主权者的执行人,而非主权者本身。政府中的执政者只是受委托来行使行政权力;他们是主权者的官吏,他们的职能不是契约的结果,而是以主权者的名义行使被托付的权力。他们从主权者接受命令,并将命令转达给国民。主权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限制、改变或收回行政权。 世上主要存在着三种政府形式:民主制,即由全体或大部分人民治理;贵族制,由少数人所治理;国君制,由一人治理。

结构越简单的政府是越好的;实际上,政府都是混合形式的,都或多或少地借鉴了其他形式。没有一种政府适用于一切国家,但是一个国家的政府必须与其人民的特点相适应,一个不靠外来移民的办法、不靠归化、不靠殖民地的政府,而在它的治下公民人数繁殖和增长得最多的,就确实无疑地是最好的政府。为了防止少数人篡夺国家的权力,必须由法律保障人民定期集会,终止一切现有的行政权,让权力回到人民手中。在集会中,人民必须解决两个问题, 第一个是:“主权者愿意保存现有的政府形式吗?”第二个是:“人民愿意让那些目前实际在担负行政责任的人们继续当政吗?”介于主权者和政府之间的一种力量是议员,但是主权是不可转让的,所以议员代表不了人民,只是人民的办事员,他们并不能作出任何肯定的决定。

凡是不曾为人民所亲自批准的法律,都是无效的。政府行政权的创制不是契约,而是法律。政府的行政官不是人民的主人,他不可以建立契约,而是遵守现有的契约。 第四卷讨论几种社会组织。公意是不可摧毁的,通过投票来表达。不同的组织有不同的选举模式,例如:人民大会、保民官、独裁、监察官等,历史上的共和国罗马、希腊,特别是斯巴达,教导了我们这些形式的价值。宗教是国家的基础,在任何时候都在公民的生活中占主要地位。基督教的统治精神是和他的体系不能相容的。

基督教是一种纯精神的宗教;基督徒的祖国是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基督徒以一种深沉的、决不计较自己的成败得失的心情在尽自己的责任。每个公民都应该有一个宗教,宗教可以使他们热爱自己的责任,这件事却是对国家很有重要关系的。这种宗教的教条,却唯有当其涉及到道德与责任——而这个道德与责任又是宣扬这种宗教的人自己也须对别人履行的——的时候,才与国家及其成员有关。公民宗教的教条应该简单,条款很少,词句精确,无需解说和注释。

现在既然已不再有,而且也不可能再有排他性的国家宗教,所以我们就应该宽容一切能够宽容其他宗教的宗教,只要他们的教条都不违反公民的义务。但是有谁要是胆敢说:教会之外,别无得救,就应该把他驱逐出国家之外,除非国家就是教会,君主就是教主。这样的一种教条,唯有在神权政府之下才是好的,而在其他一切政府之下就都是有毒害的。 關於國家的起源和國家現有基礎的理論,其最簡單的形式認為國家起源於一種“契約”。這就是說每一個社會成員放棄本身的“自然权利”以換取法律之下的新权利。

社會契約論對於歷史上國家形成的大多數情形都不適用,卻適用於新憲法的制定,如1787年制定的《美國憲法》就是如此,這部憲法至少有一部份確實是在社會契約論指導下制定的。《社會契約論》並不是直接作為解釋性理論或社會學理論出現的,其歷史作用是像一種倫理學或邏輯學的理論,目的是對現存制度進行道德評價或改造,以及為革命等提供理論根據。 罗素指责卢梭的“公意”概念为日后如黑格尔等有极权主义倾向的哲学家提供思想基础。

《社会契约论》成为法国大革命中大多数领导人的圣经,但毫无疑问,就像圣经的命运一样,它没有被仔细阅读,它的许多门徒更不了解它。 它在民主理论家中引入了形而上学抽象的习惯,并且通过其普遍意志学说,它使领导人与其人民的神秘认同成为可能,这不需要像投票箱这样平凡的应用来确认 , 黑格尔在捍卫普鲁士独裁统治时可以借鉴其中的大部分哲学思想。它在实践中的第一个成果是罗伯斯庇尔的统治,俄罗斯和德国(尤其是后者)的独裁统治部分是卢梭教导的结果。

未来会为他的鬼魂提供什么进一步的胜利,我不敢预测。


8. 《愛彌兒》(1762)

《爱弥儿:论教育》(法語:Émile: ou De l’éducation),亦有译名作《爱弥尔:论教育》,是让-雅克·卢梭自认为是“我的所有作品中最好、最重要的一部”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篇关于人类天性的哲学论文,致力于探讨关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政治和哲学问题;特别是个人如何在不可避免趋于堕落的社会中保持天性中的善良。在《爱弥儿》中,卢梭试图描绘一个教育体系,使他在《社会契约论》(1762年)中的“自然人”能在不可避免趋于堕落的社会中生活。

卢梭描写爱弥儿和他的家庭教师的故事,以说明如何教育出一个理想的公民。爱弥儿不是一本详细的育儿指南,不过在其中的确有一些教育子女特别的忠告。这是西方第一个完整的教育哲学、第一部教育小说。康德称赞《爱弥儿》的出版是跟法国大革命相提并论的大事件。


9. 《以法莲的利未人》(1762)

《以法莲的利未人》(Le Lévite d’Éphraïm)是让-雅克·卢梭的一部散文诗,写作于1762年6月,从蒙莫朗西逃亡期间。 其内容取自圣经《士师记》结尾的一个悲惨的故事,说到一个住在以法莲的利未人携带小妾返乡途中,途径便雅悯,当地的男子竟然要求与这位利未人交合,最后作为替代,他们整夜轮奸了那人的小妾。次日清晨,她死在利未人的门前。利未人将她的尸体切成12块,分送给以色列十二支派。各支派联合攻打便雅悯支派,使其接近灭绝。

卢梭在《忏悔录》书中提到,《以法莲的利未人》是他本人最喜爱的作品。


10. 《山中書簡(法语:Lettres écrites de la montagne)》(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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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

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 (法語:Project de constitution pour la Corse),是让-雅克·卢梭的三部政治學著作中的第二部。第一部是《社会契约论》,最后一部则是《论波兰政府》。 1755年,科西嘉在巴斯夸·帕欧里(Pasquale Paoli)的领导下,摆脱了热那亚共和国的统治。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曾提到过科西嘉: 在欧洲还有一个国家向立法者开放。这就是科西嘉岛。这些勇敢的人民所表现出来的勇敢和坚定能够重获和捍卫其自由,非常值得那些愿意教导他们如何保卫自由的智者的帮助。

我预感到有一天这个小岛会让欧洲震惊。 1764年8月31日,卢梭收到一封來自马蒂奥·布塔福科(Matteo Buttafuoco)的信件,邀请卢梭成为在《社会契约论》中提到科西嘉时所说的“智者”,邀请他帮助科西嘉制定宪法,而他和帕欧里都会提供所需要的信息。1764年10月15日,卢梭回答说接受任务,但要求了解关于科西嘉岛的人民的历史细节。1765年5月26日,卢梭又给布塔福科写了一封信,声称他在余生将只对自己和科西嘉感兴趣了。

卢梭使用他搜集和收到的材料,断断续续地写了一部初稿。1768年,法国吞并科西嘉,岛内开始施行法国的法律,于是卢梭的任务也无疾而终。 《科西嘉岛制宪意见书》包含了卢梭丰富的政治和经济思想,一直受到政治哲学和思想史学者关注。卢梭对解放不久的科西嘉抱有希望,建议科西嘉人恢复经济民生、重新建立公民生活,同时对外敌再次入侵保持警惕,在国家实现发展之前不轻易进入国际贸易。科西嘉人的勇敢应受到称赞,但其恶习要受到告诫。

由于农业有助于建立劳动者的美德、铲除贫穷,有利于国家健康,因此应鼓励人们过农业生活。科西嘉的首都不应建立在巴斯蒂亚港口,而是应该远离海岸。卢梭并不反对贸易,而是鼓励科西嘉人在岛内恢复商贸往来,在利于耕种的土地上从事农业,而在沼泽和干地上从事手工业和制造业,这些不同的地区之间应该使用实物或者货币交换商品,形成一种均衡。卢梭对金融持有怀疑态度,认为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科西嘉人民分为三等:最年长的是“公民”(citoyen),中等是“爱国者”(patriote),年轻的则是“有志者”(aspirant)。

政府应该控制教育和公共道德,有意识地实现瑞士各州无意之间形成的政治典范。 传统上,学者认为卢梭反对科西嘉现代化,鼓吹农耕式的政治生后方式。其他学者则认为卢梭承认现代化不可避免,但认为立法者可以设计良好的政治经济发展模式,帮助科西嘉这样的共和国规避弊端,延长政治生命力。 杜兰特(Will Durant)认为,卢梭在创作这部作品时仍受到《社会契约论》中所含思想的影响;这些思想在他最后一部政治作品《论波兰政府》中被抛弃了。

达姆罗施(Leo Damrosch)评论说,科西嘉岛真的结束了惊人的欧洲,正如卢梭正确地预测,但是引起震惊的原因是它产生了拿破仑。他还认为帕欧里和布塔福科很可能并不打算使用卢梭起草的文件,他们只是想利用他的名字的威望。


12. 《皮格马利翁》

皮格马利翁(法語:Pygmalion)是让-雅克·卢梭最具影响力的戏剧作品(歌剧《乡村中的占卜师》以外)。


13. 《论波兰政府》(1772)

《论波兰政府》(法语:Considérations sur le gouvernement de Pologne)是日内瓦哲学家让-雅克·卢梭的最后一部政治理论著作,内容是对波兰立陶宛联邦设计新宪法提出的建议。 该文完成于1772年,当时第一次瓜分波兰已经发生(1772年2月17日)。俄国、普鲁士和奥地利侵略并占领了波兰的大部分地区。该文直到卢梭去世之后才出版。 卢梭认为小国有助于繁荣,而大国会陷入无政府状态或专制主义。

因此他建议对波兰的联邦制度进行重要的改革。他说道:“如果你想改革你的政府,那么首先要缩小你的边界,” 卢梭的著作影响了世界第二部成文宪法,1791年5月3日的波兰五三宪法。


14. 《对话录:作为让-雅克的审判者的卢梭》(1775)

作为让-雅克的审判者的卢梭(法语: Rousseau juge de Jean-Jacques)是让-雅克·卢梭的一部作品。卢梭写这本书的目的是回应他的敌人对他声誉的诽谤和诽谤性的攻击。他于1772年开始写作,于1776年完成。该书以两个人物“法国人”和“卢梭” 之间的三次对话形式出现,两人对第三个人物—名为“让-雅克”的作家的优点和缺点进行争论。它被评价为卢梭最难读的作品,在书的前言中,他承认这本书可能是反复无序的,请求读者宽容, 因为他需要在活着的时候捍卫自己的声望。


15. 《懺悔錄》(1782)

《忏悔录》(法語:Les Confessions)是法国哲学家、文学家—卢梭于1782年死後出版的自传,是文学史上最早最有影响的自我暴露作品之一,书中毫不掩饰个人的丑行,对后世影响深远。


16. 《植物学通信》

植物学通信(法語:Lettres Elementaires Sur La Botanique)是让-雅克·卢梭关于植物学主题的一系列书信,写给里昂的德莱塞夫人,目的是帮助她的女儿学习植物学。这些信件在卢梭逝世以后出版,获得了广泛的赞誉。剑桥大学植物学教授托马斯·马丁将其翻译成英文,并在文中增加了注释和更正。马丁的翻译最初发表于1785年。


17. 《一个孤独散步者的梦》

《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法語:Les rêveries du promeneur solitaire),是法国启蒙思想家让-雅克·卢梭的作品之一,文章写于1776到1778年的法国巴黎,于作者身后发表。卢梭当时由于《对话》(Dialogues)这部作品而声名大噪,加之孤独和多疑的天性,又或许是由于康帝王子路易.弗朗索瓦的离世,卢梭遭到了流放。避难到Ermenonville城堡(château d’Ermenonville)的卢梭在此记录了其生前最后两年的笔触。

《一个孤独漫步者的遐想》是一部具有哲学思想的自传体作品,由十次“漫步”组成,更像是一种作者随笔写来的“遐想日记”,记录了其对人类和社会世界的本质的思考。在这部作品中,卢梭通过一种哲学视角来阐述幸福,平和,隔离,以及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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